为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,贯彻《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》等文件要求,7月4日上午王林峰院长带领硕导学习《江苏省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“十不准”》文件,该文件,从思想引领、学术规范、师生关系等多个维度为研究生导师划定了行为红线。文件明确要求导师不得传播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,严禁发表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;必须严守学术诚信,杜绝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;要切实履行指导职责,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,严禁将私人事务强加于学生。这些规定既为导师明确了行为准则,也为研究生健康成长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经过学习,“十不准”已成为导师们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,为学院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"十不准"已成为导师们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的行为准则,为学院"双一流"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。下一步,学院将继续完善长效机制,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与学科发展同频共振,为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,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再上新台阶。